
資訊詳情
山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
關于印發《2021年度普法責任清單》的通知
晉藥監辦〔2021〕50號
文章來源:山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發布日期:2021-06-18 瀏覽量:2081 字體: [大] [中] [小] 分享到:
機關各處室、各直屬事業單位:
按照《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關于印發〈2021年度省級部門普法責任清單〉的通知》(晉法委守組文〔2021〕3號)要求,省局制定了《2021年度普法責任清單》。2021年普法內容包括公共部分和個性部分,公共部分為省直各單位共同普及的內容,涉及58部法律法規(含黨內法規),個性部分為藥品監管執法領域需要重點普及的法律法規?,F將《2021年度普法責任清單》予以印發,并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高度重視,處理好執法與普法的關系
省局具體承擔“誰執法誰普法”職責的主體是機關各處室,各直屬事業單位,要根據“誰執法誰普法”普法責任清單開展普法活動,向執法對象、服務對象和社會公眾宣傳相關法律法規。執法人員在不斷提升自身執法能力的同時,要加大普法力度,創新執法方式,處理好執法與普法的關系,通過普法讓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大眾了解藥品監管執法所依據的法律,進而達到理解法律,運用法律,自覺遵守法律的社會效果。各責任處室和單位在執法過程中,要做到“執法乘普法之勢,普法借執法之威”,形成執法與普法相輔相成、相得益彰、相互促進的良性機制。
二、嚴格落實“誰執法誰普法”普法責任制,認真完成普法任務
各責任處室和單位要積極落實“誰執法誰普法”普法責任制,對照普法責任清單所確定的內容,做好普法工作。要針對不同的普法對象采取針對性的普法措施,運用好各種普法載體特別是網站、微信、抖音、視頻等方式,組織開展靈活多樣、形式新穎的宣傳方式,利用好各個普法節點,切實提高普法效果,提升執法效能。堅持正面宣傳,提高法治意識,創建依法監管、社會共治新格局,增強藥品監管部門普法宣傳的影響力,為藥品執法監管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。
三、其他要求
各責任處室、單位要及時將組織的普法宣傳活動報送政策法規處。12月10日前,將《2021年度普法責任清單》的落實情況,特別是普法工作中的先進做法、重難點問題等內容報送政策法規處,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8603586777@163.com。
山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
2021年6月17日
底部版權
山西千匯藥業有限公司 網站建設:中企動力 太原 晉ICP備11003593號